申报条件
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中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要求如下:
成果形式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在期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
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奖项。
其他业绩成果,例如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等,具体由各专业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数量要求:一般需要提交至少 3 项有效的工作业绩证明。比如在工程领域,可能是 3 项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且这些业绩要满足一定的规模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
相关性:业绩成果要与申报的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是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
真实性: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有虚假成分,所有业绩材料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项目名称、个人贡献等详细信息,必要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文件或证明材料。
有效性:如工程项目相关业绩,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会议纪要、竣工验收报告等完整材料,且有申报人签名。尽量提供优质的业绩材料,如参与大型重要项目、获得较高级别奖项等,更能体现申报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不同专业系列的中级职称在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上会有所差异,例如工程系列、教育系列、卫生系列等各有其侧重点和评价标准。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所在的专业领域,仔细研读当年的职称评审通知文件,按照具体要求准备业绩成果材料。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
不同行业高级职称特色要求
行业 副高级职称典型要求 正高级职称典型要求
工程类 主持过中型工程设计 / 施工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主持过大型工程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获奖项
教育类(高校) 主讲 2 门以上课程,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指导青年教师 主讲 3 门以上课程,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教学成果一等奖
医疗类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 SCI 论文 3 篇以上,带教研究生
经济类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主持重大经营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主持省部级以上经济政策研究,成果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