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业绩材料:如项目报告、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其他材料:可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部分地区或专业有要求)、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
卫生类
医疗工作业绩材料:
病例资料,如典型病例的诊断、过程记录,能体现申报人临床诊断和水平。
医疗质量考核记录,如医院或科室对申报人医疗质量的评估结果。
参与的疑难病症会诊记录,证明申报人在解决疑难病症方面的能力。
医疗事故发生率统计及处理情况说明,体现申报人的医疗意识和处理问题能力。
科研与学术业绩材料:
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证明。
科研项目成果,如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结题报告。
获得的科研奖项,如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医学科研成果奖的证书。
参与编写的医学教材、专著,注明申报人撰写的字数和章节。
材料准备与审核要点
格式要求
按评审文件要求分类装订(如分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励” 等板块);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需转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如 “项目验收报告 + 姓名 + 日期”);
部分地区需通过 “职称申报系统” 在线提交电子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
真实性与逻辑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可查,伪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导致评审失败或处分;
业绩描述需逻辑清晰,突出本人贡献(如 “主持完成 XX 项目,解决 XX 技术难题,节约成本 XX 万元”)。
审核流程
单位初审: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复审: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局、卫健委)对材料进行专业性审核;
评委会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答辩(部分行业需答辩)等环节确定通过名单;
公示与发证: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