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申报人所在社保单位审核申报信息,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评审机构网上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按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评审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正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答辩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初级只评审不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由评审机构短信通知申报人员。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及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工作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进行。
颁发电子证书:公示无异议后,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使用。
申报材料
身份证正反高清扫描件。
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认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学历)。
有关培训、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
蓝底高清一寸电子档照片。
个人专业自述、单位推荐表。
就业合同。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论文。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业绩成果。
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申报前需仔细阅读武汉市人社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和要求,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准确,符合规定。
在武汉中级职称申报中,可以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代替复印件。
扫描件打印出来后在效果上和复印件基本一致,通常被视为复印件。但需将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要求统一扫描为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且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 150DPI。
不过,无论是扫描件还是复印件,都要保证清晰可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标注。同时,要根据具体评审要求,可能还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核心要求
高级职称评审对业绩成果的创新性、影响力和贡献度要求较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以行业为准):
1. 项目 / 工程类成果
证明材料:
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
本人在项目中的角色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分工文件);
项目效益证明(如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社会影响力评估材料)。
重点:需突出本人主持或核心参与的项目,量化成果(如项目金额、规模、技术突破点)。
2. 科研 / 技术类成果
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题报告、专利证书(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技术创新报告(如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案例);
标准制定证明(如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文件)。
重点:专利需提供证书原件及摘要页,标准制定需注明本人参与程度(如排名)。
3. 获奖 / 荣誉类成果
证明材料:
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如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设计奖等);
荣誉称号证书(如 “行业标兵”“技术能手” 等)。
重点:、省部级奖项权重更高,需注明奖项级别、本人排名及获奖项目内容。
4. 论文 / 著作类成果
证明材料:
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检索证明(如知网、万方收录截图);
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字数证明(出版社盖章)。
重点:核心期刊论文优先,著作需体现本人撰写章节(如前言、目录中标注姓名)。
5. 其他成果
教学类:精品课程、学生竞赛获奖指导证明、教材编写等;
医疗类:临床病例分析报告、手术记录、科研课题等;
经济类:企业管理方案、重大投资项目分析报告等。